1.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,持有车辆维修相关操作资格证;
2.拥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;
3.熟练掌握各种车辆的维修和保养知识;具备一定的机械故障的判断、分析和维修能力;具备良好的沟通、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;具备较好的独立完成各种特种作业车辆修理能力;
4.在船舶修造业从事过类似岗位者优先;
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20040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