岗位职责:
1、负责船舶修理过程中轮机项目的计划、进度、质量的监督管理;
2、协助生产总管组织人员对船机修理项目的勘验、项目分解、汇总;
3、负责工程队在船机修理过程中的技术、质量和进度的监督管理;
4、做好生产及完工项目的记录汇编和数据分析;
5.管理及培训生产工人。
岗位要求:
1、大专以上学历,轮机专业,英语口语优秀者优先考虑;
2、3年以上大型修船厂相关工作经验,有资深船舶轮机修理及改装船经验的优先考虑;
3、熟悉船舶轮机工艺流程,系统掌握轮机生产工艺技术应用方面的知识,具备一定解决问题的能力;
4、品行端正、有责任心、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。
薪资收入:综合收入18万-26万/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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